首批獲批經營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以下簡稱稅延養老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名單出爐。
5月31日,中國銀保監會發布公告稱,根據《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銀保監發〔2018〕23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保險公司報送的開展稅延養老保險的業務報告進行了認真核對,共有12家保險公司符合經營要求,分別為:中國人壽、太平洋人壽、平安養老、新華人壽、太平養老、太平人壽、泰康養老、泰康人壽、陽光人壽、中信保誠、中意人壽、英大人壽。
銀保監會表示,進入名單的保險公司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切實做到依法合規、安全穩健,做好稅延養老保險業務的經營管理。
所謂稅延養老保險,是指允許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的投保人在個稅前列支保費,等到將來領取保險金時再繳納個稅。由于退休后收入通常大幅低于退休前,這意味著領取保險金時投保人要交的稅款變少,同時降低了投保人當期的稅務負擔。
4月12日,財政部等五部委發布《關于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稱,自2018年5月1日起,在上海市、福建省(含廈門市)和蘇州工業園區實施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試點期限暫定一年。這也意味著醞釀超過10年的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終于靴子落地。
此次試點政策的適用對象包括工薪一族、個體工商戶等,對于供職于企業的員工,月收入低于16667元者,可以享受到月收入6%的稅前列支額度;月收入高于這個16667元者,則能享受每月1000元的稅前列支額度,繳費期間資收益暫不征稅,領取時再繳納相當于7.5%的稅款。
5月7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產品開發指引》,就稅延養老產品的設計原則、產品要素、產品管理、名詞解釋等進行明確規定。
在此之后,5月18日,銀保監會又印發《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管理暫行辦法》以及產品示范條款,對保險公司開展稅延養老險業務提出了更具體的要求,主要包括經營要求、產品管理、銷售管理、投資管理、財務管理、信息平臺管理、服務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
對于首批獲得稅延養老保險業務經營資格,中國太保壽險副總經理郁華表示,中國太保壽險在經營理念、能力建設方面均已符合經營稅延養老保險業務的各項要求,并在產品、技術、人才、服務等方面做好了充分準備,產品獲得批準后即可正式啟動銷售。此次首批獲得經營資格,既是監管機構對中國太保的認可,也將鞭策公司持續發力,堅決落實好稅延養老這項惠民政策,提供優質的稅延養老保險業務與服務。
銀保監會表示,下一步,將對保險公司稅延養老保險業務經營行為進行嚴格監管,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推動業務規范健康開展;同時,按照《管理辦法》要求繼續對保險公司報送的開展稅延養老保險業務報告進行核對,及時更新公司名單。
作者:澎湃新聞 胡志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