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8日電 對于抗癌藥物納入醫保藥品目錄范圍的問題,人社部醫保司司長陳金甫在28日的新聞發布會上介紹,目前的藥品目錄已經包括大部分抗癌藥品,尤其是去年的國家藥品目錄談判,確定了45個談判品種,最終經過企業協商確定了44個作為談判的品種,最終談成了36種品種。
“談判藥品都屬于臨床價值非常高、質量非常好的,價格也非常的昂貴,其中一半左右是腫瘤藥。這些藥品平均降價幅度44%,其中一種藥品的降幅約為70%,很多臨床確實需要、但是價格很高的藥品都納入了醫保目錄,比如赫賽汀等。”陳金甫說。
陳金甫指出,從醫保基金情況來看,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醫保管理能力的提升,以及一系列醫改綜合措施,基金有一定承受能力,但長期看也存在壓力,要更大范圍、逐步提高醫保的用藥水平,“尤其是放開一些價值高的、臨床急需的藥品,確實需要通過談判降價等手段,這是有進一步作為空間的。”
對于談判工作的基本考慮,陳金甫表示,首先是以患者為中心,以臨床需要為導向,以質量為保證,以價格創新為激勵,目標是提高臨床用藥水平。二是要通過專家評審,企業協商談判,在準入上體現市場競爭、合規合法,在價格上體現雙方的利益平衡,真正把價格降下來,以量換價。
陳金甫稱,中國這么大的市場,進入目錄以后必然對企業發展有巨大的促進,企業對價格也應該體現巨大的誠意,這樣才能真正確保患者既用得上藥,又用得起藥,醫保基金也能夠承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