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如下: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或者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向稅務機關報送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報告表和有關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
2019年1月25日,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已向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沈河區稅務局足額繳納了1435元稅務罰款。
2019年2月22日,國家稅務總局沈陽市沈河區稅務局出具《清稅證明》,確認截至2019年2月22日,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所有稅務事項均已結清。2019年3月13日,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辦理完畢了工商注銷登記手續。
上述行政處罰案件罰款金額較小且不屬于《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辦法》第六十二條規定的“情節嚴重”情形,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遼寧分公司已糾正上述納稅不規范的情形且已足額繳納罰款。上述行政處罰事項不影響發行人的正常生產經營,且不構成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不會對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構成法律障礙。
存一項合同訴訟
招股書顯示,2013年3月18日,發行人與深圳市全球鎖安防系統工程有限公司簽署《項目委托合同書》,約定由發行人向深圳市全球鎖安防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空氣質量監測系統設備。發行人履行完畢合同主要義務后,深圳市全球鎖安防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未能依據合同約定支付合同款項。
2016年1月,發行人訴至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法院,要求全球鎖安防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支付貨款98.40萬元。2016年11月7日,安徽省銅陵市銅官區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決書》((2016)皖0705民初1號),判決深圳市全球鎖安防系統工程有限公司支付尚欠發行人的貨款91.26萬元。
截至本招股說明書簽署日,該案件正處于執行階段,深圳市全球鎖安防系統工程有限公司仍未向發行人支付貨款。
發行人在上述訴訟、仲裁事項中均為債權人(原告方),因合同對方未按合同約定履行給付義務,故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提起訴訟、仲裁,屬于發行人正當行使索取被告所欠款項的權利,且發行人已遵循謹慎性原則相應計提了壞賬準備,上述訴訟、仲裁案件不會對發行人生產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多次卷入官員受賄案法定代表人曾先后6次給官員送金條
裁判文書網四份文書顯示,藍盾光電曾多次卷入官員受賄案,其中一份裁判文書顯示,公司法定代表人錢某曾先后6次給官員送金條。藍盾光電各版招股書顯示,公司法定代表人為錢江。
2020年6月2日,裁判文書網發布《趙強受賄罪二審刑事裁定書》顯示,一審法院判決查明,自2004年至2018年期間,被告人趙強利用擔任安徽省公安廳辦公室主任、交警總隊總隊長、副廳長職務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相關單位和個人謀取利益;利用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請托人謀取不正當利益,收受請托人財物,以上共計499.5858萬元。
其中,為感謝趙強對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幫助和繼續關照,2008年至2013年春節期間,藍盾光公司法定代表人錢某先后6次到趙強辦公室,以拜年為由共送給趙強質量450克、價值13.32萬元的六塊金條,其中2008年、2009年春節期間各送一塊50克的“周大福”金條。
2018年9月20日,裁判文書網發布《吳風云受賄二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3年至2016年期間,被告人吳風云在擔任盤州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測站副站長、站長期間,利用其負責采購環境監測設備的職務之便,在安徽藍盾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盤州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測站銷售設備的過程中,先后分兩次共計收受該公司貴州片區業務員楊某賄賂的現金人民幣8.5萬元。
2014年10月30日,裁判文書網發布《施某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2010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施某四次收受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送給的現金共計35000元。利用職務便利,為該公司的煙氣在線監控系統在銅陵市的持續使用、運營維護費用核定撥付方面給予幫助。
其中,2010年、2011年春節前,時任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環境儀器廠廠長的黃某,在被告人施某辦公室,分別送給施某現金5000元、10000元,施某予以收受;2012年、2013年春節前,時任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環境儀器廠副廠長的成某,將被告人施某約至銅陵市環保局門前,在其車內,兩次送給施某現金10000元,共計20000元。
2014年10月30日,裁判文書網發布《郭某受賄罪一審刑事判決書》顯示,經審理查明,在2008年至2013年期間,被告人郭某利用擔任銅陵市環境保護局環境監察支隊副支隊長的職務便利或影響,多次收受業務單位財物,其中,2008年至2011年春節前,被告人郭某在其家中或辦公室里收受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環境儀器廠廠長黃某送的10000元現金和3000元購物卡。
應收款項不能支持收入真實性
據證券市場紅周刊,藍盾光電招股書顯示,報告期各期末的應收賬款凈額和長期應收款(主要為分期收款銷售模式下形成的到期日一年以上的長期應收款項)凈額合計分別為22362.27萬元、23299.71萬元和28587.61萬元,占當期期末資產總額比例高達33.59%、27.55%和29.44%,如此占比數據顯示,公司有很多資產是被留滯在應收款項之中了。
對于藍盾光電來說,應收賬款和長期應收款的問題主要集中在對營業收入的支持力度較弱之中。分析營業收入與財務報表中的關聯數據,《紅周刊》記者發現,其各年度應收款項金額雖然很大,但與營業收入在勾稽關系處理上卻不能獲得合理匹配。
例如,2018年營業收入有63955.13萬元(如表1),其中“儀器設備及系統”與“軍工雷達部件”“系統集成及工程”和“運維及數據服務”的收入額分別有27359.21萬元、26820.41萬元和9750.86萬元。根據招股書,這三類收入分別適用17%、11%和6%的增值稅稅率,考慮到2018年5月部分稅率的下調,推算出2018年全年的含稅營業收入大約有71780.29萬元。
同期,公司“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為57982.70萬元,另外,預收款項減少2759.38萬元,這是預先收到的款項在本期結算為收入而減少的部分,因此加上這部分預先收到的現金流量,則涉及本年度營業收入的現金流量流入金額為60742.08萬元,將這一金額與含稅營業收入勾稽,可發現有11038.21萬元未付現的含稅營收理論上將形成相應的經營性債權,體現在資產負債表中。
在資產負債表中,2018年年末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21984.13萬元、長期應收款5091.59萬元和壞賬準備3938.28萬元,其合計金額相比上一年年末相同項目的合計金額要多出6796.92萬元,這一結果與理論上形成的11038.21萬元新增債權相差了4241.29萬元,即在2018年有4000多萬元含稅營業收入是存在虛增嫌疑的。
2017年的營收數據面臨同樣的尷尬。2017年,藍盾光電含稅營業收入有55911.65萬元,而同期57695.02萬元“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在剔除預收款項增加額6319.78萬元之后,與營收相關的現金流入了51375.24萬元,將之與同期含稅營業收入勾稽,有4536.41萬元的含稅營業收入并未收現,理論上這將形成新增債權。
奇怪的是,2017年應收票據及應收賬款、長期應收款和相關壞賬準備合計要比上一年年末相同項目的合計金額多出1143.50萬元,這一結果與理論上應該形成4536.41萬元新增債權結果是明顯不符的。
藍盾光電雖然在招股書中提及“以背書方式結算供應商款項”情況,但并沒有具體說明相關金額多少,如果真的有數千萬元的背書方式結算,那么這個規模的金額足以影響投資者對相關數據的分析,然而公司卻不做具體數據的披露,顯得是有些不太合理的。
IPO前重要股東詭異轉讓5%股權
據長江商報,藍盾光電于2001年12月成立,由國資股東三佳集團、通源投資、光機所(全稱為中國科學院安徽光學精密機械研究所)以及劉文清等6名自然人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本為3558萬元。
成立僅一年,股權轉讓開始。2002年12月,三佳集團、通源投資、光機所將所持股權全部轉讓,受讓方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均為員工持股平臺。這意味著,公司實現民營化改制。2007年,另一個員工持股平臺萬里投資出資487.98萬元受讓524.28萬股股份。
實際上,永盛投資、人和投資、鑫源投資及萬里投資均存在大規模股權代持行為,名義上合計持有41名股東,實際股東數高達1901名。直到2015年11月,這4家員工持股平臺將所持股權全部轉讓給新盾投資,職工持股現象才得以清理。只是,紛繁復雜的代持行為,是否潛存糾紛仍是個謎。
值得一提的是,萬里投資受讓股份時,價格為每股0.93元,明顯低于此前股東出資、增資對應的每股出資額價格。這一現象,公司未作解釋,令人費解。
最為蹊蹺之處在于,2018年10月8日,持股5.06%的重要股東吳群將其所持350萬股股份轉讓給隆華匯投資,轉讓總價1909.37萬元,每股相當于5.46元/股。
證監會安徽監管局公開的信息顯示,2018年9月17日,藍盾光電已經輔導報備。根據藍盾光電公開信息,公司在2017年就開始籌劃推動上市事宜。
不可否認,在A股市場,上市就是一場資本盛宴。2019年4月,公司遞交了A股上市申請,僅過5個月就進行了預披露更新。作為藍盾光電重要股東,不可能不知曉公司推進上市事宜及其進展 ,在遞交上市申請前夕突然清倉撤退,著實讓人不解。
吳群為何要轉讓股權?藍盾光電“惜墨如金”,未做任何解釋。
不過,受讓方隆華匯投資是一家私募基金,其實際控制人之一曹蘊與藍盾光電實控人袁永剛關系不一般。金通安益投資、金通智匯投資、隆華匯股權投資均為袁永剛控制企業,而曹蘊分別擔任前述三家公司董事長、董事、公司副總經理、合規風控負責人。
那么,吳群轉讓股權是被迫還是自愿?是否存在糾紛?至今仍是個謎。
曾為藍盾光電控股股東的新盾投資于去年7月完成清算解散。去年4月,其股東黃艷、李娜、趙琳、曾年生將各自間接持有的藍盾光電股份進行了轉讓,但定價存在差異,曾年生的轉讓價格為1.05元/注冊資本,而其他三人均為1.16元/注冊資本。
為何會存在差異,藍盾光電也未做說明。
實控人資本布局 大舉向市場抽血
據長江商報,1979年出生的袁永剛雖然只有40歲,卻已縱橫資本市場多年,手握數百億資產。
據長江商報記者梳理發現,除了控制A公司東山精密(002384.SZ)外,袁永剛為創業板公司元力股份(300174.SZ)第二大股東,還持股新三板公司帝瀚環保。此前,他還相繼涉足過匯源通信、大港股份、新寧物流、華錦股份等10多家A股公司。
備受矚目的是,2019年以來,隨著A股市場轉暖及改革深入推進,袁永剛動作頻頻。
除了投資收購安德利外,袁永剛頻頻向市場抽血。2019年以來,東山精密股價大幅上揚,袁永剛趁機高位減持套現,目前已套現約10億元。
袁永剛、王文娟夫婦實際控制的安徽藍盾光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藍盾光電)正在緊鑼密鼓沖擊A股IPO,擬募資4.74億元。
除通過藍盾光電IPO募資、大舉減持東山精密等途徑抽血外,袁永剛還頻頻推進東山精密股權融資向市場抽血。
與之相對的是,袁永剛回報給投資者的十分有限。作為袁氏家族產業根基,上市以來,東山精密股權融資56億元,而派現僅2.2億元。
安德利經營業績不佳,借助并購而實現凈利高速增長的東山精密或是暫時繁榮,藍盾光電依賴補貼。被市場稱為資本玩家的袁永剛,將如何面對?是玩財技還是真實實意做實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