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男組團盜黃金是真的嗎?無業男組團盜黃金發生在什么地方有知道的嗎?盜黃金200萬怎么判?一起來了解一下。
據報道,丹鳳縣人民法院近日依法審理“無業男組團盜黃金”盜竊案件,盜竊價值高達70萬余元,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被告謝某、陳某有期徒刑十三年又六個月并分別處罰金20萬元,一審判決后,兩人均未提起上訴。
據了解,無業男組團盜黃金案件發生于2016年10月5日在丹鳳縣時代購物中心,被告謝某、陳某通過微信認識,兩人均沒有工作,于是就萌生盜竊想法,他們在2016年9月到丹鳳縣時代購物中心多次踩點,購買保安服、砍刀、絲襪等作案工具,然后在2016年10月進行作案,盜竊金銀飾品及手機等物價值70余萬元,不久后被警方捉獲,近日被法院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