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即將實施的新版《鄭州市物業管理條例》(簡稱《條例》)中提出,除業主自行管理外,未能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物業服務區域,應當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
作為承擔業主委員會職責的臨時機構,物業管理委員會目前在鄭州幾乎還是空白。那么它究竟是個什么樣的組織?在社區治理、管理中能發揮哪些作用呢?河南商報記者進行了探訪。
鄭州人比較“陌生”的物業管理委員會要來了
近些年來,成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成為鄭州不少小區居民的愿望。可在各種客觀條件制約下,很多小區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要么“卡殼”,要么“流產”。
業委會“難產”困境如何破解?《條例》給出了方向。
《條例》規定,除業主自行管理外,物業服務區域未達到成立業主大會條件的;或達到成立業主大會法定條件但未能自行成立,經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仍未能成立的;或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者業主委員會未完成換屆選舉,經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組織仍未能選舉產生業主委員會或者新一屆業主委員會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應當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作為承擔業主委員會職責的臨時機構。
也就是說,通過物業管理委員會來打破業委會“難產”窘境。
物業管理委員會是啥?相比業委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對鄭州不少市民來說還比較“陌生”。
“我好像聽說外省有過。”家住方圓經緯花園的李女士告訴河南商報記者,之前小區想要組建業主委員會,查相關資料的時候見過外省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的一些案例。
“這個暫時不太清楚。”方圓經緯花園物業工作人員表示,小區尚沒有出現過物業管理委員會這樣的機構。
在藍海港灣玉蘭灣小區,居民周先生表示,他從來沒聽說過物業管理委員會,單從名字來看,他覺得這個應該就是“另外一個物業”。
“這是一種社區管理的自治組織,以前其他省市提出過。”永威物業相關負責人同樣告訴河南商報記者,目前沒聽說鄭州哪個小區出現過物業管理委員會。
小區業主、物業對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概念都不太清楚,那么街道辦事處呢?
“物業管理委員會這個名稱我也是從新聞上看到的。”花園路街道辦事處相關負責人稱,目前并沒有文件下來說明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具體怎么操作。但同時他也表示,具體文件下來以后,如果小區居民想要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會積極配合。
北京已有成功轉化案例,黑龍江也出臺了相關辦法
雖然在鄭州物業管理委員會屬于比較新的提法,但在全國范圍內,有不少地區已經有過豐富探索。
北京市東城區東四街道東四六條甲45號院于2020年8月成立了物業管理委員會。其中主任為社區工作人員,副主任為產權單位人員,其余委員為業主、物業使用人。
小區物業管理委員會成立后,每月按時召開會議,發現問題及時解決,有效推動小區設施設備改造。
物業管理委員會充分發揮職能過程中,增強了小區居民對自治組織的信任,提高了業主參與小區事務的積極性,為小區業委會成立奠定了良好基礎。
經過籌備,今年7月,該小區成功舉辦首次業主大會,并選出了業委會委員,成功實現了由物業管理委員會向業主委員會轉化。
除北京外,黑龍江省出臺了物業管理委員會組建辦法,明確沒有業委會的小區,將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承擔業委會相關職責,組織業主共同管理物業管理事宜。
黑龍江省對物業管理委員會中業主代表作出了規定,例如要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文化水平,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未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依法繳納物業費用和維修資金;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未在為本物業管理區域服務的物業服務企業任職等。
觀點
A.物業管理委員會提出的背景,是業委會成立難
“成立物業管理委員會,目前來看,是全國很成功的經驗,算是行業管理的一種創新。”社區治理行業專家黨鋒表示,物業管理委員會提出的背景是,從全國范圍來看,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很難成立,成立后運營效果也不理想,所以才提出建立物業管理委員會。“相對于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好成立一些。”
黨鋒表示,目前鄭州有類似物業管理委員會的組織,“一些老舊小區可能有些類似的情況,但不像《條例》要求得這么規范。”
不過,黨鋒認為,物業管理委員會的落實,并不是單靠《條例》本身就能實現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的專業能力、實踐能力,業主群體的參與度、積極性等,都會影響物業管理委員會的成立、運營。
黨鋒認為,《條例》的亮點之一是發揮黨建引領作用,具體到物業管理委員會方面是鼓勵和支持業主中的共產黨員通過法定程序成為物業管理委員會成員,發揮模范帶頭作用,這對實現物業管理委員會過渡作用有很大幫助。
“鄭州目前大約有6000家物業,而有業委會的小區只有5%左右。”河南省物業商會副秘書長朱大鳴同樣表示,從現實情況來看業主委員會成立有難度,但必須有一個組織機構代替業主來監督、協調物業,所以組建物業管理委員會是有很大實踐意義的。
“業主和物業之間需要有一個橋梁和紐帶。”朱大鳴認為,盡管業主和物業之間存在一定的對立關系,但物業管理委員會要實現的是兩者之間的協調,并不是要“搞對立”的。物業公司好不好,需要第三方監督,物業管理委員會就能發揮這樣的作用。
B.“主導權完全在辦事處和鄉鎮政府”,有業主存疑慮
作為破解業委會“難產”的一種手段,物業管理委員會的出現,自然引起了很多致力于籌建業委會的小區居民關注。
鄭州中苑名都小區居民劉猛(化名)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小區業委會已經籌備了兩三年,至今沒有成立。“中間公示過一次成員名單,但業主們不同意,后來就不了了之了。”
劉猛表示,《條例》實施在即,一些業主也開始商量,準備把小區業委會籌備工作再次提上日程。
“我們有關注到物業管理委員會,但不了解它究竟是什么樣的組織。”劉猛表示,自己認為不管是什么樣的機構名稱,只要能幫助業主們行使自己的權利就行。
同樣在為成立業委會而發愁的,還有瑞隆城小區業主。業主代表李雪(化名)告訴河南商報記者,小區從2017年開始籌備建立業委會,至今沒有成功。
李雪表示,為了在《條例》實施后贏得更多主動權,自己專門進行了研究。
李雪對物業管理委員會是否能起到理論上的作用有些疑慮,“主導權完全在辦事處和鄉鎮政府,如果他們不積極、不重視,會不會影響業主們行使權利?”
按照《條例》規定,物業管理委員會具體工作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隨著相關政策漸漸明確,業主們擔心的疑慮,或許能夠得到解決。(河南商報記者韓忠林見習記者楊雪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