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們想要了解一家餐廳的口碑,只能通過口口相傳,后來可以在大眾點評上看真實食客的圖文評價,現在只要打開抖音快手,就能看到很多博主的探店視頻。但由此催生了商家雇傭博主探店的現象,這種收費探店視頻算不算是廣告?要不要標上“廣告”字樣?我們在天天問發起了這個問題,一起來看看小伙伴們是怎么說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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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問每周精選】第176期:收費探店視頻是否需要保障觀眾知情權,標上“廣告”字樣嗎?
文章內容部分來源于@要你命3000 @大魚燉海棠 @今天賺到錢了嗎 @闕 @小胖紙 @ 我愛芋兒雞的精彩回答。
近兩年來,探店博主如春筍般冒出,很多博主跟商家都是合作的關系,用自己的流量和影響力給商家引流。
根據規定,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而收費探店視頻是否需要保障觀眾知情權,標上“廣告”字樣呢?
我們在天天問發起了這個問題,一起來看看小伙伴們是怎么說的吧~
在抖音快手等短視頻產品還沒有出現的時候,探店就以圖文的形式盛行了。
消費者可以在美團、小紅書上看見真實食客的反饋,從而對這家餐廳產生初步印象。而隨著短視頻的盛行,這種探店轉為了視頻形式,并且這種探店視頻與抖音的“記錄美好生活”的solgan簡直不謀而合。
2020年,抖音、快手開始吹響本地生活號角,探店垂直內容成為發展重點。在過去幾年里,轉戰短視頻探店的公司、博主不在少數。
短視頻探店博主中的頭部博主“大LOGO吃遍中國”,他經常選取豪華的酒店、餐廳進行探店分享。
在他的視頻中,“248元一口的和牛烤肉”“1100元/個,榴蓮中的勞斯萊斯”“中國最高塔103層中餐廳”等作為標題打在封面上,也給他帶來了飛速的粉絲增長。
圖源:抖音
大LOGO曾在接受采訪時提到,他從2021年6月開始嘗試探店類視頻,在半年的時間里,累計漲粉逾1500萬,單條視頻的最高點贊量達231萬。
圖源:抖音
據了解,探店類型的短視頻變現并不是一件特別難的事情。
首先, 探店,店里幾乎是零費用的。一些知名抖音主播,每次探店,不僅白吃白喝,最后店家還要給他們一些宣傳費。
其次,直播、短視頻上面掛小黃車同樣容易變現。身邊有朋友在直播間賣東西,一晚上獲得了幾千塊錢的利潤,小黃車上面的產品銷量也是成千上萬件。
再而,抖音平臺加碼探店流量。前一陣子,抖音發起了一個名為“探星計劃”的活動,用來鼓勵創作者創作者參與拍攝身邊的吃喝玩樂,可以贏取“探店新手流量”。此類活動很好提升了探店博主的曝光度。
圖源:抖音
要知道短視頻變現容易,那么這個賽道上面的KOL涌入量肯定不會少。如果你特別想做抖音,又想少走點彎路,不得不說做探店模式是最容易成功的一條捷徑之一。
那么,既然探店視頻如此盛行,它真的能給商家帶來流量嗎?
隨著移動互聯網在餐飲領域的加速滲透,越來越多餐飲品牌都通過網絡售賣商品、提供服務。然而流量紅利卻在慢慢消失,加劇了競爭態勢,許多品牌需要改變營銷模式來提供更精準的服務。
此外,對于仍沒有擁抱互聯網的傳統老店來說,完全依賴線下市場勢必面臨更大的挑戰,通過線上渠道宣傳店鋪,帶來客流,也是他們的重要需求。
總之,無論是主打線上還是線下的商家,都有更強的營銷需求。
短視頻探店的火熱,除了各短視頻平臺的推力,其根本原因還是探店博主與商家的各取所需——“搶流量”。
相對于之前依賴拍攝視頻賺錢的模式,抖音本地生活小程序的這種合作模式對商家和探店博主是互利互贏的。商家不僅能大大降低宣傳成本,還給自己店里增加了一條線上的賺錢渠道;探店博主也能與商家達成長期合作關系,長期賺取盈利。
除此之外,如今各種餐館吃喝玩樂花樣百出,再好吃的店,大眾都已經見怪不怪。如果繼續用以前的傳統宣傳模式,如今的消費者未必愿意買單。
探店很有效解決了這個難題,它讓很多有實力有特色的店鋪抓住了當今消費者的眼球,便利了選擇困難戶,帶火了有特色的店鋪,可以說這是時代背景下衍生出的新趨勢。
但與此同時,“探店”為商家帶來的弊端也不容小覷。
12月1日,在唐山市的一家麻辣燙店出現了戲劇性的一幕:商家與食客圍繞是否需要支付餐費的問題產生分歧。
事情的起因是當店主向一位結束就餐的食客索要餐費時,該食客亮出了自己的身份——“探店達人”,表示以自己的身份并不需要支付餐費,還聲稱自己沒有向店主索要推廣費就已經很不錯了。
圖源:知乎
經過雙方的一番爭論,事情的結局是該食客最終支付低于正常價格的金額后離開店鋪,但離開后不忘放言“視頻見”。
之所以會發生“探店達人”強行吃“霸王餐”的現象,其根本原因是因為選擇官方團購的商家擁有本地生活服務的主導權,反觀選擇第三方團購的商家,其本地生活服務的主導權掌握在搭載店鋪鏈接的群體手中,其中探店達人就是這個群體的核心成員。
探店達人成為第三方團購的變現根本,所以在第三方團購的商家面前,探店達人有著足夠的資本占據主導地位。
因此,商家在選擇抖音本地生活服務之前一定要慎重考慮,你是否能接受將自己的盈利命脈交由他人掌控所帶來的后果?
首先從法律的角度出發,根據規定,互聯網廣告應當具有可識別性,顯著標明“廣告”。
如果按照對商業廣告的定義,收費、宣傳商品或服務,這就已經構成商業廣告的基本條件了,確實算廣告;但如果是探店主播自發宣傳的行為,屬于種草。
種草不算商業廣告,但屬于廣義上的廣告。
總的來說,收費探店博主收取店家宣傳費后進行宣傳推薦的行為,實際上就是一種廣告宣傳行為。收費探店博主應當確保發布內容的真實準確,應當健全關于探店的相關規定。
此外,如果收費探店博主故意去欺騙消費者,隱瞞店鋪事實真相,就應該要承擔應有的責任,所以加上“廣告”的標識就很有必要性。
換句話說,這已經不是應該不應該的問題了,而是必須要的問題。
其次,隨著短視頻平臺的發展,很多網紅做著廣告的宣傳卻和公眾的流量在競爭,這明顯不合適不應該。
收費探店,一般會夸大店面優勢,對于店面的宣傳和菜品有一定的水分,對于用戶產生誤導消費。而廣告和非廣告標注能夠增加用戶對博主的信任感,增加用戶對博主的多維評價和了解。用戶觀看探店視頻的訴求有粉絲行為、獵奇觀看、攤店功課。
廣告的探店評價視頻多少會有偏頗,廣告和非廣告的標注能夠為有需要的人提供參考。因此,收費探店需要標上“廣告”,這樣才能保障美食博主的權益。
雖然增加廣告標識會勸退一部分感性用戶,畢竟很多人對廣告的營銷屬性存有防備之心。而探店打的就是模糊概念的擦邊球,表面上看起來是在做不基于商業的內容傳播,本質上就是營銷推廣。
標注廣告之后,用戶必然對探店視頻的目的性和真實性產生疑問,相比沒有廣告標識的視頻在用戶層收獲的評價是不一樣的。
但是對于理性用戶而言,他們很清楚探店視頻就是廣告,至于探店視頻標注廣告與否,用戶都是把它當成廣告來看的。
畢竟用戶如果關注某個博主,是基于對他的信任,也就是所謂的用戶心中的“良心博主”,這樣的話不論是不是廣告,用戶都可以接受,并且做出自己的判斷。
探店視頻的熱度已經勢不可擋,關于它的評價也褒貶不一。在給平臺和商家帶來流量的同時,它也暴露了很多問題。
在收費探店視頻是否需要標上“廣告”字樣這個問題上,它已經構成了商業廣告的基本條件,確實算是廣告了。
雖然如果標明廣告,會勸退不少觀眾,也會給博主本身打上收錢辦事的標簽,從而減少觀眾的信任度。
但對于消費者來說,收費探店視頻標注“廣告”后,消費者可以提高警惕,提前建設一定的心理防線去觀看探店視頻;對于創作者來說,也規避了宣傳與實際不一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