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劉女士向和訊河南反映,鄭州綠錦置業有限公司綠都瀾灣售樓部(以下簡稱“綠都售樓部”)違規賣業主房問題。
據劉女士介紹,2018年3月12日劉女士在鄭州綠錦置業有限公司綠都瀾灣售樓部交2萬6000元購房認籌金。
3月31日,劉女士與綠都售樓部簽訂商品房認購書,定購綠都瀾灣-椿園的89.47平方的房子一套,又于4月30日交付首付款34萬5909元,維修基金5816元,共計37萬7725元。
2018年11月份下旬,置業顧問給劉女士發信息要求準備網簽資料,讓其等待網簽。
12月份劉女士再次到售樓部準備網簽,新的置業顧問告知劉女士網簽名額已滿,讓劉女士回去繼續等通知。
2019年1月21日下午3點,置業顧問讓劉女士當天下午5點以前去售樓部網簽,因劉女士當時患病在老家治療,無法趕到鄭州進行網簽,請求置業顧問協商安排其他時間進行網簽。置業顧問答應向其領導匯報后,再另行通知劉女士進行網簽,但一直未給劉女士答復網簽時間。等劉女士再次來到售樓部詢問情況時卻發現,她認購的房子已經被售出。
前前后后,劉女士繳納將近40萬元的購房款,卻被告知房子已經被售出。對于這個結果,劉女士表示,無法理解。明明自己和綠都售樓部簽署了認購合同,為什么房子卻被賣出去了呢?
期間劉女士也多次來到綠都售樓部,希望能夠與售樓部領導取得聯系。工作人員一直表示,領導在開會,不方便見面。
領導在開會,置業顧問不見面,工作人員不清楚相關情況。綠都售樓部打得一手推脫的好牌。與業主簽署了合同,卻又轉手將業主的房子賣了,這樣的企業怎能讓消費者放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