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CDR的征求意見正在進行,國信證券的一份最新研報顯示,今年內預計2-3家創新企業將首發CDR。
證監會發布《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至6月3日截止。這意味著《存托憑證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最快將于6月份完成修訂并正式發布。
36氪獲悉,國信證券非銀團隊參照美國存托憑證(ADR)的發行,針對國內CDR的政策背景、設計和運作,以及對A股和證券業的影響進行了分析。
年內可能安排發行2-3家
目前符合《意見》資質要求的公司共有BAJT和網易5家互聯網巨頭,市值約7萬億元。
分析報告認為,年內如果安排發行2-3家,則2018年CDR融資規模為700-2100億,占2017年全年融資規模的5%-14%,為2017年IPO規模的30%-90%。
2018年IPO審核加嚴,再融資規模收窄,已經為CDR預留了流動性空間,預計在CDR發行在控制規模下,不會對市場造成流動性沖擊。
因此,年內發行CDR的公司可能為上述五家互聯網公司中的2-3家。
據36氪了解,廣發策略在研報中指出,未來我國證券交易所可能將存在兩種不同的存托憑證。
一種是創新企業上市背景下,中國企業在A股上市發行的存托憑證(以下簡稱“中國創新企業存托憑證”),另一種是滬倫通背景下,英國倫交所上市公司在我國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存托憑證(以下簡稱“滬倫通存托憑證”)。
增量發行模式獲得肯定
關于CDR的具體發行制度,廣發證券團隊在5月8日的一篇分析中認為,證監會在3月30日的新聞發布會曾指出,“存托憑證的發行以境外股票的發行為基礎”,在政策層面上肯定了增量發行模式。
在增量發行模式下,資金才能切實流入到上市公司本身,與中國創新企業存托憑證的出發點,即資本市場服務實體經濟這一需求相契合。
廣發策略報告指出,滬倫通存托憑證適合采取存量發行模式。在這一模式下,資金是在不同投資者之間轉手,與滬倫通的出發點——資本市場雙向開放這一需求相契合。
據了解,存量發行模式實際上是二級市場交易,增量發行模式實際上是一級市場融資。滬港通/深港通目前只實現了二級市場的交易,技術難度更大的滬倫通在初期不太可能比滬港通/深港通開放程度更大。
廣發策略認為,中國創新企業存托憑證適合采取競價交易,滬倫通存托憑證適合采取做市商交易。做市商制度的特點是可以提供流動性但交易成本較高。由于投資者往往存在“本土偏好”,即更傾向于投資自己熟悉的本國企業,預計前者的流動性要明顯優于后者。
預計中國創新企業上市的存托憑證流動性較好,無需靠做市商提供流動性,主要以競價交易為主;而滬倫通機制下英國倫交所上市公司的存托憑證流動性相對較差,需要引入做市商提供流動性,未來可能主要以做市商交易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