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客戶端4月25日電 據北京市海淀法院官方網站25日消息,一家票務公司因去哪兒網出票瑕疵起訴其欺詐,日前,北京市海淀法院已審結此案,駁回票務公司的訴請。
該票務公司訴稱,2016年7月1日,其在去哪兒網為5名案外人訂購5張機票。其支付票款成功后,去哪兒網并未給出票號,承諾7月2日下午給出具體票號,但直到7月4日去哪兒網才給出票號。該票務公司聯系航空公司核對機票訂單情況,被告知其中兩張是別人的機票,其他三張都是假票號,且行程不對。后經該票務公司反復催問交涉,去哪兒網在7月5日重新給出了票號,經核對后為真實票號且行程準確,但對假票一事解釋為操作失誤貼錯票號,并拒絕了該票務公司三倍賠償要求。
該票務公司認為,如果代理商或平臺用正確的方式將消費者預訂款及所有信息轉給航空公司,自然就有票號等相關信息,平臺只是向預訂客戶轉發信息,無需人工手動操作,因此不存在貼錯票號一事。其認為去哪兒網以假充真出售機票的行為構成欺詐,將去哪兒網訴至法院,要求按照購票款三倍賠償其102102元。
去哪兒網辯稱,本案票務公司作為票務代理有限公司與其經營內容存在競爭關系,而且從對方起訴狀來看,其購買機票并不是為了消費,而是為了經營,因此,其認為票務公司不能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主張權利,只能是普通買賣合同。依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票務公司主張賠償,應當證明其存在違約行為并證明其存在經濟損失,而目前其僅僅存在出票瑕疵而且已經及時補正,并未給該公司造成任何經濟損失,其不應賠償。
去哪兒網認為票務公司作為與去哪兒網存在競爭關系的公司,熟知機票出票的規則和流程,意圖抓住其出票瑕疵進行敲詐,本次訴訟具有敲詐惡意,請求法院駁回票務公司的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票務公司不屬于消費者范疇,其并未提交充分證據證明去哪兒網存在故意告知其虛假情況,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行為,根據相關法律,去哪兒網出票錯誤的行為并不符合民法上所指欺詐行為之要件,不構成欺詐。
經判決,法院對于票務公司要求去哪兒網承擔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所規定的懲罰性賠償責任的訴訟請求不予支持,并駁回票務公司的訴訟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