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清潔劑時頁面顯示無效可退,我試用一次后效果差找賣家退貨退款,賣家卻說我已經拆封影響二次銷售無法退貨。可我不拆封試用怎么知道是否有效呢?”3月14日晚,頂端新聞用戶向記者反映,購買的清潔劑遭遇售后難,隨后經協商,賣家僅退15元。
3月15日上午,頂端新聞記者查看該商品頁面時發現,“無效可退”字樣已經刪除。
稱“無效可退”商品試用后卻遇退貨難,賣家此操作是否侵犯消費者權益?消費者遇到此類情況如何維權?
網售鞋用清潔劑稱無效可退,卻遇售后難
3月14日晚,鄭州市民王女士向頂端新聞記者反映,她3月2日在淘寶平臺購買了一款月售9萬+的鞋用清潔劑,原價79.9元,當天購買價格為29.9元兩瓶,因為商品頁面上標有“無效可退”字樣,她才放心購買。
但收到清潔劑后,王女士試用一次,發現去污效果并不如宣傳所說。
據王女士介紹,她用清潔劑刷洗后鞋面依然泛黃。3月12日上午,她聯系商家,對方建議她浸泡鞋子后再進行清洗,但浸泡后鞋面依然沒有洗干凈。
3月12日中午,王女士再次聯系商家,表示清潔劑并沒有達到預期效果,希望按照當時頁面所標退貨退款,“商家回復我說沒有開封的商品才可以退貨退款,且該商品沒有運費險,因此對方需要我承擔運費。”
據王女士提供的商家回復顯示,起初對方表示可以退還10元,商品無需退回,當談到退貨時,客服回復倉庫收到貨后會驗證商品開封情況再核實退款。隨后經協商,商家退還王女士15元。
“無效可退”被刪除,月售9萬多評價僅50條
“我不打開試用怎么能知道商品是否有效呢?試用后無效卻說我已經拆封影響了二次銷售不能退貨退款,這樣真的合理嗎?”3月12日下午,王女士向淘寶平臺客服反饋該情況,客服表示售后遇質量問題可以先聯系商家說明情況,若商家不配合處理,可以直接在訂單中申請退款,描述相應情況,平臺再進行核實處理。
3月15日上午,頂端新聞記者再次瀏覽該商品頁面時發現,王女士所說的“無效可退”字樣已被刪除,令人不解的是,月售9萬+的鞋用清潔劑,評價僅有50條,且無差評。
該商品的“問大家”中,詢問是否有效的問題下,10條回復中有7位已買用戶表示“不好用”“智商稅”。
15日下午,頂端新聞記者咨詢賣家,商品購買若無效是否可以退貨,客服回復可以,但需要買家自己購買運費險。當頂端新聞記者詢問開封后是否可以退時,客服則表示不能退貨。
觀點
律師:“無效可退”屬經營者承諾,應履行
“無效可退”試用后商家卻拒絕退貨,商家該行為是否侵害了消費者的權益?消費者遇到此類情況該如何維權?頂端新聞記者咨詢了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
付建認為,“無效可退”與以拆封影響二次銷售為由不予退貨,明顯存在矛盾。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經營者和消費者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履行義務。“無效可退”屬于經營者承諾,是合同的一部分,亦具有法律效力,應全面履行。
同時付建建議,消費者如遇商家“無效可退”的虛假承諾、虛假宣傳,可向平臺方投訴,也可與商家進行協商解決。或可通過訴訟的方式,要求商家賠償損失。此外,對商家的虛假宣傳行為,根據《廣告法》的規定,可以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舉報,對其作出處罰。(頂端新聞記者楊曉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