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等六部門聯合發文,從推動發行交易管理分類趨同、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強化信用評級機構監管、健全定價機制等十個方面,對推動公司信用類債券市場改革開放和高質量發展提出具體意見。
文件提出,推動研究制定公司債券管理條例,分類趨同促進發行、交易等各項規則標準逐步統一,禁止結構化發債;構建以違約率為核心的評級質量驗證方法體系;統籌同步推進銀行間和交易所債市對外開放,統一境外機構投資者準入和資金跨境管理。文件強調,債券發行應符合國家宏觀經濟發展和產業政策;要區分政府、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等不同主體的信用界限,防范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嚴懲侵占發行人資產等違法違規行為,嚴肅查處各類逃廢債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