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信社改制成農村商業銀行的工作正在持續推進。數據顯示,6月份已有8家農商行獲批開業。農信社改制的意義有哪些?改制過程中要如何防控風險?
農信社改革在不斷加快腳步,6月份,又有多家農信社的改制獲得了新的進展。
據銀保監會官網顯示,月份過去的28天里開業獲批的銀行有10家,其中8家農商行均是由農信社改制而來。農信社改制成農村商業銀行的工作正在持續推進。
6月份8家農商行開業獲批復
據了解,月份開業的黑龍江樺南農商行、青岡農商行、木蘭農商行、林口農商行、云南劍川農商行、巧家農商行、勐海農商行、河南平頂山鷹城農商行8家農商行的前身均是農村信用社。完成股份制改革,預示著農商行進入到經營管理與發展的新階段。
根據銀保監會發布的數據,截至2019年末,我國共有農商行1478家,占全部農信機構的66.34%。而2021年以來,已有22農商行獲批開業。顯而易見,農信社改制正在提速。
去年是農信社改革的深化之年,在2019年12月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上,已明確提出要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今年以來,農信社改革的腳步也在不斷加快。
早在2003年6月,《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正式公布,新一輪農信社全國改革試點開始。
在10多年的農信社改制進程中,從地域上來看取得了明顯的成果。在全國農信系統中,北京、上海、天津、重慶4個直轄市和安徽、湖北、江蘇、山東、江西、湖南、廣東和青海8個省份農信社改制成農商行的任務已經完成。
對農信社改制提速的原因,零壹研究院院長于百程分析稱,農信社是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主力軍。農信社改制農商行,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制度,明晰股權,引入新增資本,有利于提升業務競爭力防范金融風險,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
農信社改制意義深遠
公開資料顯示,農村信用社成立于20世紀50年代,通過社員之間的信用互助來解決生產生活中的融資需求。80年代后,農信社成為中國農業銀行基層機構,在其領導下開展農村金融業務。1996年8月,國務院頒發《關于農村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明確農村信用社與中國農業銀行脫離行政隸屬關系,轉而作為獨立法人經營的金融機構,其業務管理和金融監管分別由縣聯社和中國人民銀行承擔,然后按合作制原則加以規范。
農信社成立的最初目的就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村、農民、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央行秉承“農民在資金上互幫互助”的原則在農村的網點改制成農信社,有能力的社員將閑散資金存到農信社、有貸款需求的社員可以從農信社申請貸款,這樣一來就盤活了農村閑散資金。
但是,“社員之間的信用互助”也帶來了最直接的弊端,包括不良高企、產權不清、管理落后,經營狀況堪憂等諸多問題。
諸多問題之下,農信社改革成為必然。最早在2000年8月份,江蘇省開展了農信社改革的試點工作,并于2001年9月組建了全國第一家省聯社——江蘇省農村信用聯合社。2001年11月27日,張家港農商銀行掛牌成立,成為全國首家在農信社基礎上改制組建的農商銀行。
多渠道防控農信機構各類風險
在業內人士看來,在改革的過程中,農信社還面臨諸多新挑戰。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防范和化解農信機構各類風險。各省應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選定具體改革路徑。
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副主任曾剛曾發文表示,考慮到各省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不一、農信體系的發展也存在較大差異,未來對于省聯社的改革,還需各省根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的選定省聯社的具體改革路徑,國家和監管部門切勿對省聯社的改革施行“一刀切”政策。
曾剛補充道,無論采取何種路徑,省聯社改革都要保持與農信機構的改革方向相一致,即堅持市場化、法制化、企業化的改革方向,堅持農信機構服務三農、保證縣域法人地位穩定這一原則,同時要加大金融科技方面的投入和能力建設,全面提升農信機構的金融科技應用水平和競爭能力,實現數字經濟大潮下農信機構健康、高效、可持續發展。
新網首席研究員、國家金融與發展實驗室特聘研究員董希淼認為,應從三個方面提升農商行治理能力:“第一是加快省聯社體制改革。對多數省區而言,建議采用省農商聯合銀行模式。在這種模式下,省聯社改制成為省農商聯合銀行,同時保持縣域法人地位不變。省農商聯合銀行作為銀行業金融機構,由農商行(農合行、農信社)入股,承接原省聯社職能并承擔部分經營功能,可牽頭成立科技服務子公司,申請金融業務資質和牌照(如理財子公司牌照);第二是提升農商行治理能力。加強股東資質管理,優化股東結構,加強董監事會建設,強化監事會監督作用,加強關聯交易管理。發揮董事會關聯交易委員會及監事會等作用,嚴格約束股東行為,對關聯交易加強審計,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將不規范的關聯貸款拒之門外;第三是多渠道防控各類風險。在改革過程中,應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建立長效機制,防范和化解農信機構各類風險。”
“農信機構還要積極適應并全方位應用金融科技,在改革中加快數字化轉型步伐。金融科技是金融業轉型發展的關鍵變量。在改制或上市過程中,還可以適當引入金融科技公司作為農商行戰略投資者,以股權為紐帶加強金融科技深度合作與應用。”董希淼表示。(孟俊蓮王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