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兜里沒錢就只能省吃儉用,如果親朋好友不愿意借錢,真的沒有一點辦法。但現在可以借錢的地方太多了,花唄、借唄、銀行卡、網貸平臺等等,只要能在規定期限內還錢還不用付利息,聽起來是不是挺不錯的?而現實卻是大家越來越窮了,咋回事呢?
現在的收入水平和之前相比提高了不少,但錢花得更快了,不少人感覺錢越來越不值錢了。而且移動支付的“掃一掃”取代了現金交易,密碼一輸,東西到家,很多人都只享受當時刷卡的快感,而忘了錢包已經慢慢變空了。
隨著“超前消費”觀念的深入人心,借貸現象愈發嚴重,在90后群體中,幾乎一半以上的人都使用過花唄,網貸的人也不在少數,有的人還因此走上了“以卡養卡,以貸養貸”的道路。
我們都知道“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有欠款可以不還嗎?還真的有!國家出臺的新規下,這7種債務可以不用還了。
01
高利貸
關于高利貸的消息每年都會有,但多是負面消息,因為“利滾利”背上巨額債務的人有很多。
高利貸和普通的貸款不一樣,最大的區別在于利率。
今年國家取消了過去以24%和36%劃分的“兩線三區”的規定,實行浮動利率,規定指出,借款利率超過“4倍LPR”就屬于高利貸。
因為目前一年期LPR利率為3.85%,所以算下來利率超過了15.4%就是高利貸了,如果你的借款利率超過了這個數,超出部分是不用還的。
02
套路貸
“套路貸”顧名思義,就是套路你的貸款。簡單來說,就是當你沒有能力還清債務的時候,平臺會“套路”你從其他平臺借錢,如此一來,借的錢越來越多,窟窿越來越大。事實上,國家有規定,這種違背借款人意愿的債務是不用還的。
03
砍頭息
很多人還不了解“砍頭息”是什么意思。打個比方,你在某一平臺上借了1萬元,但平臺會以各種名義收取你一筆手續費,最后到手的錢可能少了一兩千,而關鍵是利息還是以1萬元計算,也就是說你莫名其妙多交了一筆利息。這種情況是國家明令禁止的,借款人只用還實際到手本金的利息。
04
合同“模糊不清”的貸款
大家都知道,借錢是需要簽合同的,就算是好友之前也有必要寫欠條。既然是簽合同,那就需要寫清楚具體的借款金額、使用途徑和還款日期等等,但如果這些都沒有在合同種體現出來,那么就屬于無效合同,借款人可以不還。
05
被“冒名”的貸款
在信息時代,個人信息已經被公布在各大平臺上,有些人手里沒錢又不想自己去借錢,就想了個法子:冒名借錢。如果你是被冒名的“倒霉蛋”也不用太著急,只要是能證明你本人不知情,而且沒有貸款就可以不用還錢。
06
高利轉貸
“高利轉貸”相當于是“中間商”,從金融機構套取資金,再以更高的利率轉貸給別人,以此來賺差價。規定明確表示,這樣的借貸行為是無效的,所以欠款也自然不用還了。
07
用于不法行為的貸款
在借錢之前一定要問清楚借款人的資金用途,有時候就算是好友也會背叛你。但如果你明知道借款人借錢是用來賭博或者其他不法行為,還執意借錢給對方,那么這筆欠款是可以不還的,如果哪一天借款人不愿意還,你可能也束手無策。
如果你的欠款也屬于以上的7種情況,就別傻傻地給別人送錢了。借款人要小心出借人“玩套路”,出借人也要小心借款人“耍賴”,總之多了解一下相關的規定是沒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