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校招收保送生工作已拉開帷幕,本期將為大家詳解2021年外語類保送生的招生錄取政策以及2021年高考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有哪些、外國語中學保送生的名額是多少等問題,供同學們參考。
一、國內(nèi)具有推薦保送生資格的外國語中學(16所)
天津外國語學校、石家莊外國語學校、太原外國語學校、長春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含浦東、浦西校區(qū))、南京外國語學校、杭州外國語學校、廈門外國語學校、南昌外國語學校、濟南外國語學校、鄭州外國語學校、武漢外國語學校、廣外附設(shè)外語學校、深圳外國語學校、成都外國語學校、重慶外國語學校。
二、保送生錄取程序
1、提出保送申請
具備保送資格的中學生應(yīng)向?qū)W?;蛴嘘P(guān)部門提出保送申請。
2、審核公示,參加考核
經(jīng)審核確認并通過多級公示后,學生開始參加有關(guān)高校組織的保送生綜合考核。
3、公示
高校根據(jù)綜合考核成績和學校選拔要求,確定擬錄取保送生名單并進行公示。
4、辦理錄取手續(xù)
省級招生考試機構(gòu)對擬錄取保送生信息進行審核確認,辦理錄取手續(xù)。
三、2021年外語類保送生政策及名額分布
本文將以南昌市外國語學校為例,為大家講解外語類保送生具體的保送條件及招生政策。根據(jù)江西省教育考試院發(fā)布的《江西:南昌市外國語學校2021年高校保送推薦辦法》可知:
南昌市外國語學校保送生實施的具體辦法
(一)選拔范圍
高中階段一直在本校就讀且思想品德優(yōu)秀的應(yīng)屆畢業(yè)生。正在接受校內(nèi)違紀處分的學生無推薦保送資格。
(二)名額分配
1.教育部核定學校2021年推薦保送生限額為88名。(其它具有保送資格的外國語中學可參考這份數(shù)據(jù),推斷學校大致的招生名額)
2.2021年推薦保送生名額按文、理科三年在籍學生人數(shù)進行等比例分配。
(三)選拔依據(jù)
1.學校依據(jù)高三年級2020年10月份和11月份兩次測試成績累計總分按文、理科分別排序。若總分相同時,以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總分排序;若三科總分相同,以語文、英語兩科總分排序;若再相同,則以英語單科分數(shù)排序。
2.成績和排名由學生簽字確認。
3.放棄保送的學生須本人寫出書面報告,家長簽字認可。
4.如放棄一人,按成績排名依次增補一人;如增補者放棄,再往下依次增補,不超推薦限額。
5.獲得保送生推薦資格的學生名單在全校公示一周,名單公示之后如還有人放棄,不再進行增補。
(四)相關(guān)考試及分值
1.2020年10月5—6日舉行第一次保送推薦測試,2020年11月中旬舉行第二次保送推薦測試。兩次測試總分均為750分,其中文科語文、數(shù)學、外語各150分,政治、歷史、地理各100分;理科語文、數(shù)學、外語各150分,物理110分、化學100分、生物90分。
2.兩次保送生推薦考試,邀請我校高一、高二家長參與巡考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
3.一旦發(fā)現(xiàn)舞弊行為,舞弊考生該科試卷作零分處理,并取消保送推薦資格。
4.命題、閱卷均由外校教師完成。
5.學校成立2021屆畢業(yè)生保送成績審核組,按照公開程序嚴格審核學生成績。查分須申報,由該學科兩位老師同時到場認定。如復核有誤,須所有高三該學科老師、教務(wù)處主任、分管副校長簽字確定,方可更改分數(shù)。
6.凡有直系親屬參加考試的教師,不參加當年所有保送工作。
四、高校報名推薦辦法及相關(guān)要求
1.學校向高校推薦保送生嚴格按照“擇優(yōu)、規(guī)范、公開、公正”的原則,在保送生自愿申請的基礎(chǔ)上進行報名推薦。
2.推薦保送資格的學生根據(jù)教育部保送工作要求和各高校報名要求,在學校指導下自愿自行向有關(guān)填報高校提出申請,由高校審核考生資格,通過者參加專項測試。所有報名和測試以高校簡章及相關(guān)函件要求為準。
3.學校指導學生填寫、寄送高校報名申請材料。
五、工作程序(以南昌市外國語學校為例)
1.2020年9月召開保送生推薦資格認定工作家長委員會,重申誠信考試要求,公布保送資格認定工作方案。包括考試的命題工作、制卷工作、閱卷工作的程序和保密方案;統(tǒng)分、復查、排序、審核、擬定保送生資格的流程;公示、組織保送生報名及高校宣講等工作。具體實施由保送生推薦工作辦公室負責。
2.2020年10月5-6日、2020年11月中旬,進行兩次保送生選拔考試。
3.保送推薦生初選名單由學校保送工作領(lǐng)導小組按本辦法的有關(guān)規(guī)定確定,報學校黨政聯(lián)席會議審定。
4.2020年11月公示保送推薦生名單,召開獲得保送推薦資格學生及家長大會。
5.教育部有其他規(guī)定的,按教育部規(guī)定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