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封,是法院強制執行中常用的措施。但是,紙質封條容易自然脫落,容易被人為損毀且難以固定證據。如何克服傳統紙質封條的弊端?電子封條應運而生!
3月26日上午,鄭州市管城回族區法院啟用“電子封條”查封一處涉案房產。這也是我省執法系統首次使用“電子封條”。
據了解,被執行人李某、郭某因為借款合同糾紛需支付申請執行人借款1578873.13元及利息,但一直不予支付,于是法院依法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房產。
在位于航海路的正商新藍鉆小區執行現場,電子封條生產公司派出的工作人員協助法院執行法官將電子封條固定在查封房產的門上,然后從字體超大的“封”字主體設備中抽出寫有“法院查封 嚴禁破壞”八個大字的條幅用自帶磁鐵固定在門上,整體覆蓋面積近2平方米。
同時,“電子封條”上印有二維碼,用手機掃碼就能閱讀相關法律文書,可以詳細了解房屋被查封的原因以及解封方法,暢通了被執行人和法院之間的溝通,體現了善意執行和文明執行的要求。
記者現場進行了試驗:輕輕碰觸,電子封條毫無反應;用拳頭重擊,電子封條的攝像頭立刻啟動拍攝,并自動發出聲光警告,而后發出刺耳鳴叫。與此同時,電子封條正在受到破壞威脅的相關信息、破壞者的照片被傳至執行法官手機上。
據介紹,“電子封條”的全稱為“智能電子封條監控系統”,能牢牢地固定在房屋進戶大門上,覆蓋門鎖,不會脫落,不容易被破壞,且外觀醒目。設備可以多次反復使用,整個安裝過程只用幾分鐘,運行時間可達5年。它既能做到對被查封房屋有效“鎖定”,又能夠對企圖破壞設備的行為進行同步攝影取證,從而方便采取相應的懲戒措施。
管城法院執行局指揮中心主任劉奇表示,由于一些被執行人極度不配合,傳統紙質封條極易被撕毀且難以找到肇事者,導致被查封的房產處于“失控”狀態不易處置,或被案外人以“霸占”房屋的方式對抗執行工作,進而影響到申請執行人合法權益的實現。“電子封條”對被執行人房產實行 24 小時不間斷監控和取證,很好地彌補了這一缺陷。
在管城法院隨后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管城區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馬新平說,電子封條讓查封工作插上了云科技、信息化的翅膀,是助力解決執行難題的利器之一。
他說:“啟用電子封條,是我院開展智慧法院建設的有益探索。它以司法 技術手段,融高效、精準、強力、善意的執法行為為一體,充分起到了震懾失信老賴、彰顯司法權威、提高執法效果、勝訴群眾滿意的辦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