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早上7:30分,按照鄭州交警支隊機關高峰崗位勤務安排,鄭州交警支隊支隊長竇立勇照例來到金水路東明路路口高峰崗執勤。
早上8:00左右,正在路口指揮交通的竇立勇支隊長在由東向西的排隊車流中,發現一輛車號牌存在異樣的機動車,隨即上前對車輛進行盤查。
這個號牌讓人看了又好氣又好笑,竟然是一個泡沫、泡沫、……
這是一輛別克牌白色SUV,駕駛員竟然使用一個由泡沫板偽造的機動車號牌,更加離奇的是近處看到駕駛員是把偽造的號牌用鐵夾子夾在原車牌上將原車牌覆蓋。
初步詢問,女司機稱家里只有一個車位,兩輛車,偽造的號牌是有車位那輛車的號牌,此舉是為了能夠騙過小區的機動車自動識別門禁,達到兩輛車都能夠進出小區的目的。
現交警一大隊已將該車輛暫扣,對駕駛員涉嫌偽造機動車號牌、使用偽造的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作進一步調查。鄭州交警提醒廣大駕駛員,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是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不管何種原因,都不要抱有僥幸心理踩踏法律紅線,否則等待你的將是法律的懲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15日以下拘留,并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