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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見廠房無人看管,多次邀約同伙盜竊廠棚鋁板,銷贓售賣獲利,近日,興仁市人民檢察院對該案提起公訴。
7月26日,興仁市人民法院以盜竊罪判處陳某甲、王某某、張某甲等9名被告人八個月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2022年3月,陳某甲被抓獲后供述了其盜竊的原因和經過。同年2月,陳某甲從廣西隆林縣來到興仁市巴鈴鎮工業園區一鋁廠內打零工,負責拆除廢棄廠房,務工時發現廠房里放著很多鋁板,也沒人負責看管,便邀約同鄉陳某乙、王某某等人駕車到興仁市盜竊鋁板。經偵查查明,同年3月10日至28日,陳某甲、陳某乙、王某某等人先后14次至興仁市巴鈴鎮小坪寨工業園區將廠棚堆放的鋁板盜走,公司被盜財物價值累計達11萬余元。
2022年3月28日,張某乙、陳某乙等人在行竊過程中,陳某乙被企業工作人員現場抓獲,張某乙等人逃脫。檢察機關受邀提前介入,積極引導公安偵查取證,以陳某乙為突破口,挖出了王某某、張某甲等其他12名盜竊共犯,與廣西當地公安協作,迅速將王某某、張某甲等人抓獲歸案。
檢察官審查案件時,把幫助企業追贓挽損貫穿于辦案始終,將退贓退賠作為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程度的重要參照。承辦檢察官在辦理案件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屬解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耐心釋法說理,陳某甲等人真誠悔罪、認罪認罰,主動退賠被害企業經濟損失7萬余元。
為實現“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興仁市人民法院對該案公開開庭審理,并邀請新聞媒體宣傳報道,呼吁大家共同遵守法律法規,以此推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
通訊員 李潤 田學仕
編輯 常玥玥
二審 范良麗
三審 黃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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