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政府辦公廳發布《濟南市建設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加快現代金融產業發展若干扶持政策》(簡稱《扶持政策》),優化提升企業上市扶持政策、加大企業直接融資扶持力度等。其中,可給予企業最高1.2億元補助。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扶持政策》共包括十大部分,也被稱作“科創金融十條”,旨在加快推進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促進山東省會金融業高質量發展。
“科創金融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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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參考報》記者梳理獲悉,《扶持政策》共分為十大部分,具體為促進金融機構集聚發展、促進私募股權投資企業發展、促進地方金融組織發展、促進金融中介服務機構發展、促進金融科技發展、促進金融創新、促進科創金融發展、促進金融人才集聚的扶持政策,還包括促進企業上市掛牌、直接融資的扶持政策和相關規定。該政策因此也被解讀為“科創金融十條”。
其中,《扶持政策》在促進金融機構集聚發展的扶持政策方面,對法人金融機構落戶和增資給予最高1.2億元補助;對符合條件的金融控股公司落戶給予1000萬元一次性補助等。對新設立或新引進的私募股權投資企業,按其實繳注冊資本(公司制,不低于2億元)或實際募集資金規模(合伙制,不低于3億元)的1%給予補助,最高補助2000萬元。
早在2016年,濟南市出臺《濟南市加快區域性金融中心建設促進金融業發展若干扶持政策》及配套實施細則,并于2018年進行了修訂。如今,鑒于濟南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的加快推進等因素,出臺《扶持政策》,旨在進一步完善濟南市金融業相關扶持政策,優化頂層設計,補齊其相關金融領域短板,保持政策優勢,以加快推進科創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促進山東省會金融業高質量發展。
優化企業上市政策
《扶持政策》優化提升了企業上市扶持政策,濟南對在境內外上市、新三板掛牌的企業,根據上市、掛牌實施進程分階段給予補助。
《扶持政策》明確,擬上市企業在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山東監管局完成輔導備案的,補助300萬元;獲證券交易所正式受理首發申報材料的,補助300萬元;首發上市成功的,補助400萬元。新遷入濟南市三年內成功上市的企業,除享受企業上市各項補助外,另可獲得補助100萬元。對直接在境外主要證券交易所實現首發融資并上市的企業,獲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受理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備案材料并獲境外證券交易所受理上市申報材料的,補助300萬元;完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境內企業境外發行證券和上市備案并獲境外證券交易所上市許可的,補助300萬元;首發融資成功并正式上市的,補助400萬元。
《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扶持政策》對在新三板掛牌的企業、在山東省內區域性股權市場等掛牌的科創企業,也明確了相應的補助標準。
與此同時,濟南市加大企業直接融資扶持力度。《扶持政策》描述,對濟南市上市公司實施首發、增發、配股、發行可轉債等直接融資,并將融資額的70%以上投資該市(不包括補充流動資金、償還債務等用途)的,按照實際融資額的1‰給予一次性補助,每家企業每年(融資到位當年)最高可獲得補助100萬元;對濟南市上市公司并購重組市外非上市公司并將并購標的遷入該市的,按照并購標的實繳注冊資本的1‰給予一次性補助,每家企業每年(并購完成當年)最高可獲得補助100萬元等。
而對于政策扶持、補助資金的來源,《扶持政策》明確涉及的各項補助費用,由濟南市本級與享受補助的相關企業納稅所在區縣按5∶5的比例共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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