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的期限為多長時間?
關于勞動合同的期限,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一般為三類:
1、有固定期限合同,即在合同中明確約定合同時間,期限可長可短,長到五年、十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期限可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進行約定,按照自己的實際情況可約定簽訂一年、三年、五年的勞動合同或其他期限。
2、無固定期限,即勞動合同中只約定了起始日期,沒有約定具體終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為期限,即以完成某項工作或者某項工程為有效期限,該項工作或者工程一經(jīng)完成,勞動合同即終止。
何時單位能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欺詐、脅迫、乘人之危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七)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八)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