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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合肥12月30日電(記者陳諾、戴威)記者12月30日從安徽省醫療保障局了解到,當地出臺臨時性保障政策,參保人員治療新冠病毒感染可報銷70%醫藥費,各級醫院乃至村衛生室等定點醫療機構均納入新冠病毒感染門診統籌結算范圍。
根據安徽省醫療保障局、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員會12月29日共同印發的《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門診救治保障工作的緊急通知》,該省統一新冠病毒感染門診保障待遇。參保人員新冠病毒感染在統籌區域內普通門(急)診治療時,發生的符合相關診療方案及其他規定的醫藥費用,納入基本醫保統籌基金支付范圍,不設起付線、報銷限額,報銷比例統一為70%。
與此同時,取消定點機構結算級別限制。通知提出將統籌區域內已開通基本醫保統籌基金結算服務的村衛生室(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級醫院、二級醫院、三級醫院等定點醫療機構,臨時全部納入新冠病毒感染門診統籌結算范圍,支持參保人員及時獲得門診救治和保障待遇。
據了解,安徽省醫療保障信息中心優化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的結算系統模塊,統一啟用“新冠門診(1102)”醫療類別,結算新冠病毒感染的門診費用。醫保結算系統根據醫療類別、疾病診斷自動判斷待遇算法,實現聯網即時結算報銷。參保人員因臨時外出、探親等新冠病毒感染異地就診,或在暫不具備聯網結算條件的定點醫療機構就診,或因跨年結轉需暫停醫保結算系統(停機),或因網絡故障等導致不能現場即時結算的,可持相關門診費用票據到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申請手工報銷。
通知提出,各級衛生健康部門要督促指導定點醫療機構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保障參保人員新冠病毒感染救治的基本醫療需求;各級醫保部門要強化對醫保醫療行為和醫療費用的監管,加強對大型檢查陽性率、門診人頭人次比、不合理用藥處方等的監測,嚴厲打擊各類欺詐騙保行為。
據介紹,通知執行期限為印發之日至2023年3月31日。若國家出臺新的政策,則按新政策執行。
關鍵詞: 醫療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