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模逾萬億的中國綠色債券市場,即將迎來統一標準。上海證券報記者昨日獲悉,經中國人民銀行和中國證監會同意,綠色債券標準委員會(下稱“綠標委”)擬于近期向市場發布《中國綠色債券原則》(下稱“原則”),綠色金融債、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綠色公司債等多個綠債品種將同步使用該原則。
據悉,該原則將充分尊重國際通行標準,并結合國內實際,進一步明確了綠色債券的四項核心要素,提出了對綠色債券發行人和相關機構的基本要求,持續推動國內綠色債券市場標準統一并與國際綠色金融標準趨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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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內人士表示,除企業債以外,國內綠色債券標準實現統一,標志著與國際接軌的綠色債券標準正式建立,彰顯了中國綠色債券市場走高質量發展之路的決心。
綠債市場仍存在兩大困局
我國綠色債券市場發展呈蓬勃之勢。Wind數據顯示,2022年上半年,中國境內發行貼標的綠色債券及綠色資產支持證券256只,規模4006.36億元,同比增長64%,存續規模1.42萬億元,位居全球前列。
從各市場發行情況來看,上半年,綠色金融債券發行1287.97億元,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發行1685.19億元;綠色公司債券發行893.4億元,綠色企業債券發行139.8億元,綠色債券市場持續壯大。
記者了解到,雖然我國綠色債券市場發展迅速,但當前綠色債券市場仍存在兩個困局:一是缺乏統一的綠色債券標準;二是與國際標準存在差異。
目前,我國已經形成包括綠色金融債、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綠色公司債等4套不同的綠色債券標準,且不同債券品種在募集資金用途比例及存續期信息披露管理方面存在一定差異。中金公司研究報告稱,國內各監管機構對綠色債券定義有所不同,各產品綠色債券標準也存在差異,比如,在綠色債券的募集資金用途比例和信息披露要求等方面未達成統一。
而且,國內部分綠色債券品種與國際標準存在差異,導致我國部分綠色債券不被國際投資者認可。興業研究此前表示,綠色企業債允許發行人最多將50%的募集資金用于償還銀行貸款或投入一般營運資金,而根據國際綠色債券指引,發行人應將募集資金確保用于與綠色項目相關的貸款和投資。
綠色金融標準化再推進
中國金融學會綠色金融專業委員會主任、北京綠色金融與可持續發展研究院院長馬駿表示,此次綠標委擬發布的《中國綠色債券原則》基本上統一了國內綠色債券的發行規范,國際上詬病的國內綠債籌得資金部分用于非綠領域等問題也基本通過原則得到了解決。
該原則的出臺對于完善我國綠色金融標準體系具有重要意義。業內人士表示,該原則將統一國內綠色債券標準,推進綠色金融標準化進程,是落實國家綠色發展相關政策要求的重要一環。同時,該原則覆蓋多個綠色債券品種,進一步擴大市場影響力。據悉,目前該原則的內容已基本覆蓋包括綠色金融債、綠色債務融資工具、綠色公司債在內的多個綠色債券品種。Wind數據顯示,截至2022年6月末,已發行的綠色債券中,符合該原則要求的綠色債券占比高達90%,基本實現了國內綠色債券市場標準趨同。
此外,該原則內容實現與國際標準接軌,提升中國話語權。業內人士認為,該原則的發布有利于借助債券市場開放的大趨勢,樹立中國綠色債券的品牌和形象,吸引更多境外機構投資人關注和參與綠色債券市場建設。
“本次原則既要求境內發行人綠色項目符合《綠色債券支持項目目錄》等中國標準,也認可境外發行人在中國境內發行綠債時依據中歐《可持續金融共同分類目錄》等國際分類標準。”馬駿表示,這些新規定有助于推動國內綠債市場與國際通行標準接軌,促進我國綠色金融市場的對外開放,為全球投資者參與中國的低碳綠色發展創造更好的條件。(記者 范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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