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1、廣東省現行最低工資標準分為四類。
2、一類地區廣州為2300元/月、深圳為236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22.2元/小時;
3、二類地區珠海、佛山、東莞、中山為190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8.1元/小時;
4、三類地區汕頭、惠州、江門、湛江、肇慶為17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7.0元/小時;
5、四類地區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為1620元/月,對應的非全日制職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為16.1元/小時。
調整最低工資標準的考慮因素是什么?
1、確定和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主要參考本地區就業者及其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城鎮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職工個人繳納的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職工平均工資、經濟發展水平、就業狀況等因素。
2、確定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主要考慮在月最低工資標準的基礎上,個人需承擔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因素,同時適當考慮非全日制勞動者在工作穩定性、勞動條件和勞動強度、福利等方面與全日制就業人員之間的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