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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網訊 日前,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發布《關于調整全省失業保險金標準的通知》,啟動最低工資標準與失業保險金標準聯動調整機制,調整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進一步提高失業保障水平,切實保障云南省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
一、發放標準
全省失業保險金發放標準要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執行。與我省2022年最低工資標準同步調整,調整后的失業保險金月計發標準為:
(一)一類地區1710元/月。
(二)二類地區1575元/月。
(三)三類地區1440元/月。
具體地區類別劃分及對應失業保險金月計發標準見下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