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一場舉世矚目的審判在耶路撒冷舉行。審判的對象是納粹德國高官阿道夫·艾希曼。阿倫特聽說后,向《紐約客》雜志毛遂自薦,要求去報道。阿倫特共為《紐約客》撰寫了五篇報道,后來又將這些報道重新整理,出版了《艾希曼在耶路撒冷》這部震驚全世界的名著。
《艾希曼在耶路撒冷》詳細記錄了這次引發全球關注的審判全過程,并結合對大量歷史資料的分析,提出了“平庸的惡”的概念。惡的化身未必是狂暴的惡魔,也有可能是平凡、敬業、忠誠的小公務員。艾希曼由于沒有思想、盲目服從而犯下的罪并不能以“聽命行事”或“國家行為”的借口得到赦免。
阿倫特認為,罪惡分為兩種,一種是極權主義統治者所展現出來的惡,稱為“極端的惡”。比如說像希特勒,他作為統治者擁有無上的權力,他們可以要求別人服從命令。
另一種惡是屬于被統治者的,也就是那些下層參與者做的惡,那就是“平庸的惡”。它是指在統治者的意識形態下,那些沒有自己的獨立思想,對上級命令無條件服從,從而犯下惡行的人。
我們總是習慣于談論那些以極端的僭妄、癲狂、貪殘、暴力為特征的邪惡。然而,漢娜·阿倫特“報告”的,是一個寫字臺后愚蠢、平庸、冷漠的官僚按部就班地作惡。她稱之為“平庸之惡”,并問我們:一個人,這樣的以惡為常、作惡不覺,究竟為何?他為何意識不到自己的作惡?
平庸之惡是我們這些蕓蕓眾生的平庸之人要時刻警醒的并深惡痛絕的。人如所有物種般,同樣具有趨光性。理應讓自己成為一道光,并引燃一個世界。
浮世喧嚷,濁塵蔽日。人若不能克己行事,持清定之心,勢必早晚會成為盲心人。行存于世,悲哀度日卻全然不知。高能環境是追求文化傳承和價值觀的商業體。在所有的競爭中,最深層次的比拼,還是文化基因的比拼。因此,我們每一個高能環境同仁都要時刻避免滑向平庸之惡。
世相迷離,我們常常在如煙的世海中丟失自己,平庸是世界的大多數,難以改變。平庸之惡卻是可防、可醫、可治的。世相繁華,終歸樸素。繁華是相,樸素是質。如我在《高能環境約法》中所言:堅決與反人性、反人倫、反人道的一切切割。尊重常識、尊重良知;順從人性的良善。如此可免平庸之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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