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綿陽市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2014年1月,綿陽市森林公安局接到群眾舉報,江油市馬角鎮人何某,在加工銷售野豬等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將用于出售牟利。接到舉報后,綿陽市森林公安局立即前往進行查處。民警趕到何某家中,隨即進行搜查,結果讓人非常震驚。在何某家的后院,有一個自建的凍庫,里面堆滿了野豬、麂子、毛冠鹿等國家“三有保護動物”的死體。同時,還有很多制品。綿陽市森林公安局確認,何某家中共有毛冠鹿、小麂、野豬、豪豬、草兔、雉雞等7類物種,均屬于國家“三有保護動物”。其中,毛冠鹿死體2180公斤,小麂死體2905.8公斤,野豬死體5251公斤,豪豬死體22公斤,草兔死體61.5公斤,雉雞死體99公斤,鑒定的市場價值合計為41萬余元。
據何某交代,這批“三有保護動物”死體,是他從綿陽一家食品公司,以及陜西隴縣、戶縣經營戶手中購買。那么,何某為何會在家中存放如此多的“三有保護動物”的死體及制品呢?據警方調查,何某從2009年開始,便開始從事銷售“三有保護動物”死體及制品的生意。幾年前,野豬肉、毛冠鹿、小麂、草兔、豪豬等“野味”很受市場歡迎,有人專門制作禮品盒,他負責提供貨品,然后用禮品盒包裝進行銷售。但如今,這些制品越來越難賣,但何某一直相信整個野味市場還會紅火,于是,他繼續從陜西等地進購貨物,導致自己庫存越來越多,有的貨物已經存放了1年以上。
綿陽市森林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經過調查,何某購買這批貨物的陜西經營戶,以及綿陽某食品公司,均具有合法手續。但何某本人并沒有取得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年度經營利用非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制品限額指標,未向工商部門申請登記注冊,因此,何某沒有銷售資質,涉嫌非法經營罪。該負責人介紹,近日,何某因犯非法經營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同時,森林公安將對該批貨物進行銷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