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當為數字經濟領域高層次人才在落戶、配偶就業、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支持;國家機關、科研機構等對數字經濟改革創新進行探索,未能實現預期目標,符合一定條件的,應免責……
《河南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3月1日將施行,2月24日,省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布會,介紹了相關情況。
推進健康、養老、家政等生活性服務業數字化
“2020年,我省產業數字化占GDP比重約為22.9%,低于全國平均水平近10個百分點。”在產業數字化轉型方面,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王新民介紹,我省存在傳統產業數字化轉型慢、質量不高,特別是中小微企業存在“不愿轉型、不敢轉型、不會轉型”等問題。
根據《條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應當重點支持智能制造、服務型制造,加快工業互聯網融合應用,推動制造企業實施制造單元、生產線、車間、工廠的智能化改造和產品智能化升級,推行平臺化設計、數字化管理、智能化制造、個性化定制、網絡化協同、服務化延伸等基于數字技術的制造業新業態、新模式。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健康、養老、家政、文化和旅游等生活性服務業數字化,推動線上線下深度融合,豐富服務產品供給方式,提高生活消費便利化水平。
高層次人才來河南,配偶就業、子女教育等將獲得支持
《條例》明確,省人民政府應當統籌各類財政專項資金、政府引導基金。省人民政府數字經濟主管部門應當會同財政、工業和信息化、大數據等部門,將物聯網、智能終端、網絡安全、云計算、大數據、軟件、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數字技術產品和服務列入全省集中采購目錄。
經依法批準,政府采購的采購人可以通過非公開招標方式,采購公開招標標準限額的首臺(套)裝備、首批次產品、首版次軟件,支持數字技術產品和服務的推廣應用。
人才引進方面,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將引進數字經濟領域高層次、高技能以及緊缺人才納入政府人才支持政策體系,在就業、落戶、住房、醫療保健、職稱評定以及配偶就業、子女教育等方面提供支持。
數字領域搞創新,未達到預期,符合一定條件的可免責
值得一提的是,為鼓勵數字經濟發展,《條例》還規定,要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給予數字經濟發展相應的創新空間。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科研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在職責范圍內對數字經濟改革創新進行探索,未能實現預期目標,符合一定條件的,應當免除相關責任。這些條件有:符合國家和本省確定的改革方向;未違反法律、法規禁止性規定;符合程序規范要求;勤勉盡責、未牟取私利。(頂端新聞·河南商報首席記者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