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的幾十年,汽車已經悄悄地走進了平常百姓家。2019年上半年全國機動車保有量達3.4億輛,新登記汽車1242萬輛,新領證駕駛人1408萬人。
不過更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如今電動車數量卻以驚人的速度與日俱增。2018年,全國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近3億輛,電動自行車輕便,價格便宜,更重要的是,當能源耗盡,還可以人力騎,等諸多優點也讓電動自行車正逐漸成為市場和消費者最為歡迎的品類。由此可見在未來的3到5年內,超越汽車的數量那也是肯定。
然而在給群眾帶來便捷的同時,涉及電動車的交通事故也是越來越多,且大多是因電動車違規所造成的,如逆向行駛,橫穿馬路,橫沖直撞,車速過快,隨意占道拐彎,不遵守交通信號等等。而騎電動自行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往往因為無防護,導致騎著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嚴重的甚至有生命危險。因此國家對電動車也陸續出臺了許多規定。
如規定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依法登記上牌,同時為了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的的安全,也必須佩戴安全頭盔。而在進入7月后,又一電動車“新規”出臺,那就是電動車騎乘人員不能“酒駕”,違者或將罰款。
說起酒駕,不少人認為的酒駕僅僅局限在機動車上,因此朋友生日,公司,同學聚會,都會打個車或者騎個電動車。殊不知今后喝酒騎電動車也是不允許的,如果發現喝酒騎電動車的話,或將面臨罰款。
如深圳市最新下發的《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罰條例》的決定中就明確,凡是飲酒后駕駛電動車將屬于違法行為,處最低500元最高2000元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