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使得我國經濟社會經歷了一場前所未有的考驗。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直接關系人民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直接關系經濟社會大局穩定”。要“堅決遏制疫情蔓延勢頭,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在抗“疫”特殊時期,數字技術在疫情防控、生活物資保障、復工復產等各環節得到廣泛應用,基于數字技術的企事業單位通過提供替代消費場景、在線工作支持、政務信息公開等手段,為緩沖疫情影響、減少疫情損失、穩定社會經濟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
機遇:將互聯網流量價值轉化為經濟價值
在抗擊疫情中,數字技術產業迎來發展機遇。
疫情倒逼生產與消費的“線下”模式變革,借助數字技術可將互聯網流量價值轉化為經濟價值。疫情期間,居家隔離助推“宅經濟”和“低接觸經濟”的產生和發展,而傳統產業借助數字技術進行線上服務降低了消費者的“鞋底成本”,打通了“宅經濟”的技術通道。比如,生鮮電商發揮了供應鏈優勢,在線消費成“剛需”。除在線消費外,在線教育、在線醫療等數字化新業態得到迅速發展。可以預見,公共突發衛生事件的緊迫性和嚴峻性,會倒逼傳統產業進行數字化轉型和商業模式變革,“宅經濟”催生的移動辦公應用,將對經濟發展帶來巨大的數字化紅利。
疫情以非常規手段催生及時信息新需求,借助數字技術可加速形成社會治理新格局。疫情開始后,各地政府關于數據分析、政務公開、信息處理等服務的需求迅速增加。尤其是當數字技術手段與疫情防控融合后,加速了中國社會向基于數字技術的可信社會邁進。比如,在修建武漢火神山和雷神山醫院時,上億網民通過5G網絡實時觀看施工直播并成為“云監工”,不僅鼓舞全國抗疫士氣,更讓全世界看到中國新基建的超級效率和巨大成就。再比如,各地政府部門借助新浪微博發布權威而及時的政務、抗疫信息,實時播報疫情動態,有效降低了信息不對稱,切實保障公眾的知情權、監督權、參與權,營造全社會共享共治的良好氛圍,有助于構建政府監管與社會監督雙向互動機制。
疫情防控萌發數據賦能新智慧,借助數字技術可極大推動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進程。后疫情時代,數字技術的安全高效利用與推廣,可激活“蟄伏的發展潛能”,并充分挖掘我國在科技創新領域和社會信用體系領域中“超大規模的市場優勢和內在潛力”。在社區管理、企業復工、交通出行、學校開學、買藥登記、超市商場等使用場景中的個人“健康碼”(比如“寧歸來”“蘇康碼”)和企業“碼上復工”等,充分彰顯了大數據賦能提升社會治理效率的數字化智慧。數字技術作為新變量,將在加快建立同疫情防控相適應的經濟社會運行秩序,加速可信社會體系構建,推動經濟社會健康持續發展中起到難以估量的作用。
挑戰:推動區際間數據實時共享
不過,數字技術產業發展也面臨挑戰。
數字技術初步打通了行業、部門及區域間的數據壁壘,但區際間數據實時共享以及行業和部門間有效協作仍面臨較大挑戰。
數字技術的優勢在于可以打通行業、部門及區域間的數據壁壘,通過數據互聯互通實現治理區域、治理領域和治理機制的協同發展,從而有效激發各要素、各主體、各區域的協同治理效應。然而,在全面抗“疫”和全局防控時,跨省數據實時共享缺乏有效協同。比如,缺乏全局(全國)層面統一的數據管理與指揮應用機構(中心);各地區、行業及部門間疫情防控標準和數據管理能力不一,制約多元主體間的數據互聯互通;醫院與疫控中心之間無法及時傳達和共享病情信息,并且各地區健康碼難以互相認可,制約數據平臺對接與信息共享。
地方先后推出各自的疫情防控標準,但缺乏國家制度層面的頂層設計以及統一的數據管理與監督機構。
為更科學、更精準防控疫情和加快企業復工復產,地方政府與數字技術企業相合作與探索,提出了疫情防控的地方標準。但目前全國尚未有統一的系統數據管理與監督機構,使得數據跨部門協同、跨地區合作等均存在障礙。
初步建立了精準到個人的防控機制,但數據公開粒度與數據利用的邊界模糊,引致數據隱私安全風險。此次疫情期間,個人“健康碼”和企業“碼上復工”等數字技術的應用實現了對流動人口的精準化、網格化管理,對于創新智能化、信用化社會管理模式具有重要意義。但基于個人身體健康狀況、行程軌跡、社會網絡、消費偏好等個人特征大數據的疫情傳播路徑分析與態勢研判,引發民眾對其個人隱私被盜取、泄露甚至非法牟利的擔憂。與此同時,針對不同身份、不同層級、不同行業等的人員設置不同等級的數據公開粒度,以及針對數據安全保護立法等相關問題亦亟待破題。
建議:打造數字基礎設施新高地
建議打造數字基礎設施新高地,助推數字技術產業長足發展。
打造數字基礎設施新高地,建立健全多元主體共同參與的全社會數據共享機制。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疫情防控要堅持全國一盤棋”。因此,破除數據壁壘,需要建立健全社會數據有效共享機制,構建政府、市場、社會共同參與和分享的“數據公共池”,打破“數據孤島”。為此,需要搭建數字基礎設施,夯實數字技術有效應用的物質基礎。建議從提供數字技術基礎設施著手,包括建立和完善以5G通信網絡、可信互聯網、云等為代表的數字技術基礎設施,同時對傳統經濟社會基礎設施進行數字化改造。善于運用互聯網、云計算和大數據等智能化方式,進行生態保護監督、環境信息公開、基礎數據共享,構建大數據決策的移動政務體系,形成互聯互通的現代化治理格局。
成立統一的大數據使用、管理與監督機構,建立健全標準統一、互聯互通的全社會數據共享機制。要充分把握數字技術的發展機遇,推動全社會數據共享機制不斷適應日益增長的數字技術管理需求。在制度頂層設計方面,建議成立獨立的大數據使用、管理與監督部門,統籌全域大數據資源,確保行業、部門、地區間的數據互聯互通,特別是復工復產特殊時期,確保健康碼互認互通。在數據行業使用標準方面,研究出臺數字醫療健康、數字貿易、數字金融等的數字產業融合標準規范,全方位打通行業數據進入與應用壁壘。同時推進數字經濟產業鏈融合發展,圍繞產業鏈上下游培育更多優勢龍頭企業。
對數據安全立法和數據分層分級格差使用“硬約束”,建立健全高效安全、規范有序的全社會數據共享機制。構建高效安全的全社會數據共享機制,推動政府、企業、大眾全方位進入規范有序的數字空間,并基于此建立新的社會秩序和經濟運行模式勢在必行。一方面,研究出臺針對數據隱私的保護條例,確保各行各業的數據隱私安全。出臺數據收集、使用、銷毀的全生命周期的保護條例和監督辦法,以立法形式確保國家信息、商業機密和個人隱私安全。在涉及國家安全數據或者一些商業性敏感數據的情況下,要在不違反系統規則的條件下,對真實信息進行數據脫敏,對真實數據進行改造并提供測試使用。另一方面,建立并完善大數據審批制度,確保數據分層分級格差使用。數據使用、管理與監督部門可根據數據的來源、類型和用途劃分不同的層級,并制定分層分級格差使用的具體辦法或細則,規范數據使用的有限范圍和方式。
(作者夏勇為南京財經大學講師、江蘇省重點培育現代服務業智庫研究員;張為付為南京財經大學教授、江蘇省重點培育現代服務業智庫首席專家)